[ 英語的千年紀元 | 第 2 篇 | 英法淵源 ]

>> 你知道在歷史上的某個時候,同一塊土地上,說英語和說法語的人是有階層之分的?

>> 你知道「牛」和「牛肉」還有「羊」和「羊肉」,其實來自不同的語言?

 

| 諾曼人和法語

諾曼人 (Normans) 是兩百年前定居在法國北部的維京人,他們和先前英國的凱爾特人 (Celts) 一樣,也用自己族群的名稱來命名法國的一個省份 - 諾曼第 (Normandy)。

不過,與凱爾特人不同的是,諾曼人放棄了自己的語言和大半文化,將本身的風俗習慣和言談入境隨俗。由於他們放棄了自己的母語,所以在諾曼第除了一些地名之外,連一個諾曼語的字詞都沒留下。然而,想來也真奇怪,諾曼人反而捐了大約一萬個字給英語呢!※後面會再細談。

另外,諾曼人所說的法語,其實不是巴黎人說的法語;在英國生根之後,它與標準法語相去更遠,連歷史學家都不當它是法語,而稱之為「盎格魯諾曼語」(Anglo-Norman)。[p. 63]

 

| 英語、法語共治的時代

西元 1066 年,諾曼人 (William, duke of Normandy,諾曼第公爵 - 威廉) 征服英國。而在接下來的三百年間 (直到 1399 年亨利四世繼位之前) 不僅沒有任何一位英國國王說英語,伯爵、主教逐漸被諾曼人取代,而說法語 (盎格魯諾曼語) 的工匠、設計師、廚師、學者等等,也陸續地被帶到英國。

有趣的是,當時的諾曼社會可分為兩個階層:

1) 說「法語」的貴族階層

2) 說「英語」的農民階層

因此,諾曼人在語言上的影響力主要集中在法院、政府、時尚及上流生活的事務上;另一方面,農民階層卻照樣用英語從事飲食、工作、睡覺和娛樂等事。

如此的語言斷層還可從兩方面來看:

職業

- 較低階的職業多半採盎格魯撒克遜語,例如:backer (麵包師傅)、miller (磨坊工人)、shoemaker (鞋匠);

- 而較專門的職業則多半採用法語名稱,例如:mason (泥水匠)、painter (畫家)、tailor (裁縫師)。

動物

- 田野中的動物通常取英語名稱,例如:cow (母牛)、ox (公牛)、sheep (羊)

- 而煮熟上了桌的動物,則另有法語名稱,例如:beef (牛肉)、mutton (羊肉)、bacon (燻豬肉)。[pp. 63-64]

 

| 英語漸起,法語式微

位處大不列顛的諾曼統治者,因英吉利海峽之故,與歐洲其他地區相隔,於是便逐漸視自己為英國人,而不是離鄉背井的法國人。此外,諾曼人與大不列顛人之間的通婚,更加強了英國意識的形成。

在諾曼統治期間,有兩個促成英語倖存,甚至逐漸取代法語的重要原因:

1) 諾曼人從不曾對英語懷有敵意:異族通婚所生下的孩子,跟著父親學法語,也跟著母親及保母學英語,而多半時候,說英語反而還讓他們感覺更自在。同樣地,「征服者威廉」(William the Conqueror = 諾曼第公爵 - 威廉) 雖然自己並未學好英語,卻也未曾發起任何抵制英語的行動。

2) 語言態度的全然反轉:諾曼人所說的法語由於尖銳、刺耳、喉音又重,常被當時的巴黎人引為笑談。諾曼貴族不甘被譏諷是在抱守著一個怎麼說也說不好的二流方言,因此轉而日益以說英語為傲。

詩人喬叟 (Chaucer) 在世的十四世紀,英語和法語還是同時並存的。

法語直到 1362 年仍是國會用語,甚至到了更晚期都還是法庭用語,不過皆只侷限於公務用途 (類似拉丁文之於天主教會)。

然而,十四世紀末,牛津大學 (University of Oxford) 甚至頒布一項法令,規定教師上課至少要使用部分法語,以免這個語言完全消失,由此可證明法語已步入末途。[pp. 67-68]

 

| 諾曼人對英語的影響

諾曼人的法語尤其對英語的「字彙」有深遠的影響。

英語從諾曼法語借來的一萬個字詞中,大約有四分之三至今仍在使用,包括:justice (正義)、jury (陪審團)、traitor (叛徒)、prison (監獄)、marriage (婚姻)、parliament (國會)、govern (統治)、prince (王子)、duke (公爵)、viscount (子爵)、baron (男爵)。

我們可以發覺,以上列舉的字詞似乎能歸納成幾個種類。沒錯!事實上,英語中幾乎所有與法律、政府有關的字彙以及很多貴族階級的稱號,都來自法語。

整體而論,雖然英語缺乏正式地位 (文化中心),以致飄浮了三百多年無法扎根 (無處樹立語言規範),造成各地區的用法 (文法、字彙、發音、拼字等) 呈現極大差異;然而,也正是由於英語的地位不高,才成為較簡單、較無語尾變化的語言。

學者鮑爾 (Albert C. Baugh) 和卡伯 (Thomas Cable) 曾說:「諾曼人的征服,使得英語淪為未受教育的人的語言,卻也使其文法的改變未受到任何阻礙。」[pp. 65-66]

 

| 英語驚人的毅力

總之,在大不列顛,儘管歷史一再摧殘,英語還是倖存下來了。

一個幾乎是靠「偷」而發展的語言,在過去某幾個世紀一直被認為是不足、二流、只有鄉下農民才使用的語言;沒想到有一天竟然能成為全世界最重要、最成功的語言,說來還真是彌足珍貴地諷刺呢![p. 66]

 

--

改寫自《布萊森之英語簡史》| Adapted from The Mother Tongue - English And How It Got That Way by Bill Bryson

「語言的某些特質是與生俱來的,並且如我們所見,地球上的語言彼此間的關係,也許比我們原先所想的還要密切。」[p. 31]

arrow
arrow

    ChrisJ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